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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仁心,筑梦法治——杨在明与在明律所的三十年法治践行之路

上世纪90年代起,城市化浪潮席卷中国,房地产领域征地拆迁矛盾集中涌现。彼时法治环境尚不完善,司法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有限,普通民众在征收中常处弱势,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1995年,杨在明律师正式开启律师执业之路。他深刻洞察征收领域的民生之艰,坚定选择行政征收方向,立志以法律为武器为弱势群体发声。他深知,个案力量终有边界,唯有推动制度完善,才能从根源上保障群众权益。为此,他主动投身立法实践,以一线实务经验反哺法治进步。

2012年,他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汇聚专业人才,深耕行政法领域,同时将公益初心融入律所发展,让法律服务真正有了温度。

执业三十年来,杨在明始终坚守“护弱济困、法治为民”的初心,以点滴行动助力中国法治进程稳步前行。这是一位律师的三十年,也是一家律所与时代同行的法治践行之路,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从“行权先锋”到“立法先行者”

执业初期,杨在明目睹了许多群众在征收过程中合法权益受损却求助无门的困境,内心深受触动。“法律不应只是纸上的条文,更应该是弱者手中的武器。”正是这种朴素的信念,让他坚定扎根行政法治实践一线,全力为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2005年,杨在明赴京深耕行政法领域,聚焦征收实务,反复锤炼办案思路,优化服务模式。截至2009年,他指导或亲自代理的征收案件已达3000余件,其中集体类案件200余起,案件数量与影响力均位居全国前列。

2010年,检察日报旗下《方圆律政》杂志授予杨在明“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称号,这是行业对其专业能力的权威认可。2014年,该杂志结合杨在明代理的“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深入探讨其专业实践与理念,为其重磅推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主题专刊。不久后,杨在明所代理的“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经最高法审判,确立了“赔偿不低于补偿”的裁判原则,为同类型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引,推动征收领域的行政行为规范化,让捍卫弱势群体的公平正义之诉有了更有力的裁判支撑。

随着执业不断深入,杨在明深刻意识到个案权益捍卫的局限性:仅靠个案胜诉,难以彻底解决征收领域的共性问题。从个案代理中看到制度短板,从群众期盼中明确前行方向,他的执业重心,逐步从“为个体行权”转向“为制度赋能”,开启了从“诉讼律师”到“立法建言者”的跨界突破。2010年,他牵头成立拆迁立法民间起草小组,撰写《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得到了我国著名法学家、“法治三老”中郭道晖先生及江平先生的关注,后来,建议稿中的多项内容被纳入2011年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6年,他联合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议案,获90名代表签名并被列为正式议案,为法治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实务支撑,凸显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建言价值。同年,郭道晖先生亲笔为其题字“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此外,他还发起成立“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推动行政法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至今已成功举办16届,吸引了余凌云、姜明安、湛中乐、薛刚凌等众多顶尖学者参与,搭建起行政法理论与一线实务沟通的桥梁,将一线实务痛点转化为修法建议,助力行政法治体系完善。

在推动制度完善的同时,杨在明同样注重专业经验沉淀。他编纂了《房屋拆迁以案说法实用指南》《拆迁案例胜诉指引》《我以我血荐轩辕——中国大律师办案纪实》《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我是这样代理拆迁案的》等多部行政法专业著作,成为业内同行的重要参考。

以雷锋精神涵养法治温度

专业是骨架,温度是血肉,在推动制度完善的同时,杨在明从未忘记自己的初心,让法治的公平正义真正惠及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

2012年,杨在明创立在明律所,确立“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核心理念,将法律服务与公益慈善深度融合,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传递雷锋精神。他确立了“大公益”理念,将公共服务、法律援助、职业伦理坚守融入律所日常管理,成立专项公益部门,构建“公益讲座+免费咨询+法律援助”的全链条公益服务体系,推动公益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2016年,因持续为弱势群体的被征收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凭借长期的公益精神和行业实践,经中宣部、中组部等15家部委联合批准授权,由中国集体雷锋评审委员会授予在明律所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这一荣誉背后,是杨在明多年来对公益初心的坚守,也是律所文化与法治精神的深度契合。

选择“雷锋”作为精神符号,彰显了律所的公益初心,回归人民律师“护弱济困”的本质,实现了专业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多年来,杨在明带领团队深入基层,走遍全国数十个省市,举办行政征收公益讲座数百场,覆盖群众达数十万人次,为基层民众普及征收相关法律知识、讲解解决路径,每年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这一“专业+公益”的定位,成为律师行业中的特色坐标。它既赋能了律所品牌建设,也带动了整个行业公益风气的提升,推动更多法律从业者投身公益事业,以专业力量践行社会责任。

杨在明的发展轨迹,清晰展现了“人”与“所”双向赋能的实践逻辑:他以两大专业声誉为基石,将个人专业能力、执业理念转化为在明律所核心品牌资产,构建“个人引领+机构支撑”的发展模式。他在征收领域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吸引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加入在明律所,形成了一支专业互补、协作高效的行政法专业团队。而在明律所的平台优势,为其深化立法实践、拓展行业影响力提供了团队、案例与资源支撑,让他能够更高效地推动制度完善与行业发展。

“一名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办了多少案件,更在于为法治进步、社会公平做了多少实事。”杨在明的这句话,是他三十年执业生涯的真实写照。从经典个案到参与立法,从建所育人到公益践行,从个人深耕到平台赋能,杨在明与在明律所以专业立身、以仁心济民,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展现了专业精神与公益温度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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